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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黄埔院区机械车位底部载车板拆除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1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1514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以下简称 “采购人”)就黄埔院区机械车位底部载车板拆除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一、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黄埔院区机械车位底部载车板拆除项目

2. 服务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长贤路55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黄埔院区地下车库

3.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 88552.00 元,报价高于限价做无效处理。

4. 项目内容:本次服务范围为现有地下室共140个立体机械停车设备的拆除、清运、场地平整及残值处理,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1) 仅拆除机械式停车设备底部托盘(托板),上部全套钢结构、链条传动、钢梁、电机电控全部保留,不得破坏性拆除;

(2) 拆除托盘残值归中标单位自行清运处置;拆除完成完成链条包扎防护、螺丝配件收集移交、现场全部清理清扫。

5. 工期:自采购人签发进场通知起15 日历天全部完工(含拆除、包扎防护、清运、场地清洁);

6.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企业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报价单位应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机械式停车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子项),证书在有效期内。

(2)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作业人员须配备至少 1 名电工、1 名焊工、1 名起重指挥(Q1),分别具备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三、 投标文件递交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9月2日-2026 年9月8日 工作时间8: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楼4楼总务科办公室1

3. 逾期送达、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投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四、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不组织统一集中踏勘,投标人自行前往现场踏勘,踏勘联系黄埔院区后勤办公室(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20-81293261,时间: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2. 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已经完全熟悉现场设备、作业环境,充分理解全部招标需求,不得以现场情况差异提出索赔。

采购结果留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


附件: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黄埔院区机械车位底部载车板拆除项目(含报价表)docx.doc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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