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因医院业务工作需要,我院就荔湾院区洁净机组机房照明物资采购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现公开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洁净机组机房照明物资采购及配套安装服务项目
2. 服务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3. 服务期限:按采购人要求
4. 预算金额(含税):人民币45,000元(最高限价:4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5. 项目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6. 报价单位应对所有的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参与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1. 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响应。
5.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分公司报名,必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授权书。
6. 参与报价单位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约失信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供应商以分包、转包、挂靠方式参与本项目。
8.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报价单位应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三、提交报价材料要求
1. 投标文件清单(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本项目对应的服务/采购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
(2) 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 报价表:按附件报价表格式的报价。
(4)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署盖章页),如投标人无相关业绩证明可不提供。
(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6)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7) 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8) 报价单位服务承诺书(自行编写)。
2. 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 上述投标纸质文件装订成册,一正本二副本,需装袋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文件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2) 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17:00,逾期不再接收。请在截止时间前送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楼四楼总务科办公室1(纸质报价文件原则上应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送达)。
四、其他说明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庄老师,020-81292678(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 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我院有权取消其报价资格。
3. 采购结果留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6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