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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的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21 来源:总务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2078

各供应商:

因医院业务工作需要,我院拟采购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为充分了解市场行情、技术参数、服务水平,开展项目立项前期市场调研工作。本次调研仅供项目立项、预算编制参考,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

2. 服务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黄埔院区)

3. 服务期限:三年

4. 项目服务需求:提供0#柴油、汽油(92#、95#)等油品加油

二、参与调研单位的资格要求

1. 参与调研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本项目对应的服务/采购内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标注 “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的,须同步附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打印页。

2. 参与调研单位应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参加本次市场调研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严重违约失信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供应商以分包、转包、挂靠方式参与本次调研。

4. 供应商所提供的燃油油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相关标准及要求,须提供有效的油品来源证明文件,严禁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物资。加油设备必须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部门检测,保证加油机油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提交调研材料要求

1. 调研文件清单(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备案回执)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或备案回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 提供入围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3) 报价表,须列明分项报价、报价依据及测算说明(详见附件)。

(4) 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金额页、签署盖章页)。

2. 调研文件提交要求

(1) 上述调研纸质文件一式1份;文件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参与调研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

(2) 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27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接收。请在截止时间前送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行政楼四楼总务科办公室1。

四、其他说明

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龚老师,020-81292751(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 本次论证不产生成交单位,仅做价格咨询。

3. 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我院有权拒收其材料。 


附件:报价表.docx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6年10 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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