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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门诊大堂宣传大屏采购项目(2026)”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8 来源:信息科 发布人:医院办公室 点击数:1637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荔湾院区门诊大堂宣传大屏采购项目(2026)进行采购。现诚邀业内优质企业参加本次院内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荔湾院区)门诊大堂宣传大屏采购项目(2026)


二、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2489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注:本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管理费用、成交服务费、相关用具的使用费用、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招标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二、交货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


三、采购货物的具体名称,数量,参数,要求等:详见附件。


注:附件中标*的条款必须全部相应,如无法相应,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企业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报价单位应具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投标文件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简介或提供相关资料;


5、投标文件(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上述报价文件(加盖公章)装订成一册并装袋密封,封口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楼2楼信息科办公室。(不接受快递)


七、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26年6月18日8:00至2026年6月28日下午17:00前。


八、联系方式:杨工020-81292166


采购结果留意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官方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V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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