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价方式公开采购荔湾院区南广场板房拆除及残值回收处置项目,请有意向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标的概况:资产原值740,127.08元;占地面积约 430 m2 的两层箱体结构彩钢板房,墙体为大波纹防火夹芯板,屋面为平板泡沫彩钢夹芯板,地面铺地砖,二楼通道铺花纹钢板及钢板雨篷,首层室内地面抬高 45 厘米;个别资产有残缺。
二、本次处置项目的要求:
1、有意向报价的回收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且具有相关资质的的法人单位,其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中标人需负责将其中一间货柜房吊至我院荔湾院区原发电机房附近。
*3、中标人需负责将抬高地面拆除、清运离场。
4、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为通用类资产,投标人若为中标单位,应承诺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设备中的有害物质,确保环境友好;
5、有意向报价的回收单位须按“报价单”格式报价(详见报价文件,须加盖公章),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报价应包含人员工资、
人员保险费、交通费、器材费、税金等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
6、中标单位完成资产搬运、清理离场等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和安全风险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与招标人无关;
7、中标单位须在搬运走该批报废设备前按投标价缴清处置费用给我院,并且提交报废设备清单、处置承诺函(均加盖中标单位公章);
8、本项目禁止挂靠报价参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9、报价单位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10、有意向报价的单位可按照以下指定的时间集中到现场勘察实物,不来现场勘察实物的视作默认实物现状;各有意向报价的单位应结合自身实际、市场风险、资产状况等因素,合理报价。
三、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行添加);
3、法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四、现场勘察实物时间:
2025年12月8日(周一)下午15:00 ~ 15:30,在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门诊楼1楼挂号处大厅门外集
中。
五、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1、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0日17:00。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的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现场递交到我院荔湾院区总务科办公室(不接收快递),逾期送达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医院有权拒绝接收。对文件要求有异议或疑问的请在投标前提出。
2、评标时间:医院自定。中标单位会接到医院电话通知,中标结果将在我院官网“信息公开”栏目内公示;
3、中标单位在收到招标人通知清理搬运时间后10日内搬运该批资产,若中标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处置工作,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单位。
六、联系地址及方式:
1、项目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行政楼四楼总务科;
2、联系人:何工 020-81292992(正常工作时间8:00 ~ 12:00,14:00 ~ 17:00)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总务科
2025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