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单位:
我院将开展两院区膳食中心食材采购项目的调研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食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需求:详见附件
1.本项目分为两个包组
包组一为:蔬果类、豆制品类、猪肉类、牛肉类、家禽类、鱼类、冻品类等。
包组二为:主食类、调味品类、干杂货类、奶类、蛋类及奶粉类等。
2. 报价单位应对所选择的包组内的所有需求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三、响应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的法人单位。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符合资格的报价单位应当按本公告要求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1.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和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代表为法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
5.重大违法记录证明函、信用查询声明函、信用中国截图(以上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6.报价表(请按照附件报价表格式填写);
7.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2024年1月至今业绩证明复印件(含合同或发票,且合同或发票一定要有合同名称及金额)(如有)。
五、提交报价时间及提交方式: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至10月21日17:00截止,将上述报价材料(每一页加盖单位公章,封面信息含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纸质材料交至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行政楼四楼总务科办公室1。(不接受快递及闪送)
联系人:卢老师 020-81292784
六、本次论证不产生成交单位,仅做价格咨询。
附件:广医三院食材采购项目包一需求报价表20261012等4个文件.zip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2026年10月12日



